佛山东风小康新能源销售

时间:2019年11月16日 来源:

佛山东风小康新能源销售, 20.常州发布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补标准 不超过国补后售价的50% 电车资源了解到,常州市财政局和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月11日联合发布了《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实施细则》,细则规定了2018年常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的补助对象、补助标准。 补助对象: 2018年度在常州市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(并在常州市上牌)的消费者、新建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商(省认定)、市级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监测平台服务单位,以及市委、**批准的其他项目等。 补助标准: 新北区、天宁区和钟楼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助不超过扣除**财政补助后汽车售价的50%(以销售发票为准)。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,按照附1的标准进行补助,每人当年享受购置补助的车辆不超过1辆。溧阳市、金坛区和武进区可参照执行。 交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300元,东风小康新能源、直流充电桩每千瓦不超过600元。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地方财政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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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.宁波加快氢能产业发展 2025年氢燃料电池汽车规模达1500辆 电车资源,宁波市于1月24日发布了《宁波市人民**办公厅关于加快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意见明确了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,发展目标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。 近期目标(2019~2022年)。到2022年,氢能产业体系不断完善,自主创新能力持续提升,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越,推进一批氢能应用示范设施,全市氢能产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。在产业链层面,制氢、储氢、运氢、加氢、燃料电池电堆、关键**部件到燃料电池汽车、分布式能源等产业集群初步形成,以双极板、燃料电池电堆、动力系统集成等**装备制造为重点,围绕上下游产业链,力争引进和培育一批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氢能**企业。建成加氢站10~15座,探索推进公交车、物流车、港区集卡车等示范运营,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行规模力争达到600~800辆,推进清洁能源制氢与储运、氢能分布式系统建设。

佛山东风小康新能源销售, 14.深圳发布通告 继续施行《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规程》 电车资源了解到,深圳市发布了《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继续施行<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规程>的通告》,通告表示,为鼓励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的发展使用,做好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工作,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继续施行《新能源纯电动物流车电子备案规程》。 15.南京:2025年新能源乘用车产销力争达到100万辆 电车资源获悉,南京市人民**办公厅发布了《南京市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地标行动计划》,计划提到,到2020年,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产量占全省一半以上,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1000亿元,到2025年,全市新能源汽车整车产量在全国城市中排名**,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3000亿元以上。 产销方面,全市新能源(含智能网联)乘用车的产销量,2020年力争达到30万辆,2025年力争达到100万辆;新能源(含智能网联)商用车的产销量分别达到5万辆和10万辆。

补贴标准为: 根据财建〔2018〕18号文有关要求,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购置补贴标准分为以下三个阶段: 1.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1日上牌的车辆按照《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》(深财规〔2017〕10号)对应标准补贴。 2.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、纯电动客车按照《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》(深财规〔2017〕10号)对应标准的0.7倍补贴,纯电动货车和**车按对应标准的0.4倍补贴,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。 3.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、纯电动客车、纯电动货车和**车按照财建〔2018〕18号文对应标准的0.5倍补贴,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〔2018〕18号文对应标准的1倍补贴。

佛山东风小康新能源销售, 21.临汾重污染天气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电车资源了解到,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1月12日发布了《临汾关于重污染天气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通告》,通告表示,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,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,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,鼓励市民绿色出行,决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机动车(含临时号牌车辆)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。 限行时间为: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、橙色预警期间。 其中新能源汽车,包含纯电动机动车(以可充电电池作为***动力来源、由电动机驱动)、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不受限。 22.铜川1月4日起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 新能源汽车不受限 电车资源获悉,铜川市1月3日发布了《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管理的通告》,通告规定,2019 年1月4日7时起城市建成区域所有道路实施限行,新能源汽车〔包含纯电动汽车、插电式(含增程式)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、甲醇汽车〕不受限行措施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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